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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2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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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用卡须知
日期:2023.07.22 点击:

欢迎使用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大支行祝贺您以优异的成绩 被海南大学录取。为了方便您在校期间各项补助的发放和学杂费的交纳,学校根据您被录取时的个 人资料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大支行为您开办了校园专用银行卡,并随录取通知书 邮寄给您。请您收到银行卡后,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学杂费缴纳方式 

(一)收到银行卡后,本人需要携带此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任意农行网点设定密码并激活 银行卡,初始密码是 6 个1。 

(二)激活时请仔细核对是否为本人所持银行卡。 

(三)请将应缴学杂费足额存入该卡,便于学校通过该卡及时扣收应缴学杂费,避免开学时 集中办理业务给您带来不便。同时也可以把您的生活费存入此卡,避免您携带现金不安全。

 二、学杂费缴费不成功的处理方法 

如果缴纳学杂费不成功,可在报到日由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处理,也可以致电“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大支行”咨询处理办法。 

三、签署授权书及相关事宜 

(一)请本人务必在《划款授权和承诺书》和《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上正确填写您的 姓名及卡号并签字确认。 

(二)请您将已签订《划款授权和承诺书》和《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连同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正反面(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在报到日一并交到辅导员处,辅导员统一收齐后, 农行工作人员上门收取。 

四、用卡安全提示 

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款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 信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不要相信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邮件;发现买卖银 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 出借银行账户,不得提供实名校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组织、 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 知》,自 2019 年 4月 1 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 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 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 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 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根据《海南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条,对违反法律法规者,给予以下处分:(一)触 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违反法律、法规, 受到国家机关行政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三)违反法律、法规,应当追 究刑事责任或者受行政处罚, 而国家司法机关免予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如您需要更多了解,请致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大支行” 咨询电话:0898-66261115,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五西路北侧盛泰花园首层。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大支行